漕运往事:清代河南如何运送皇粮进京?
在中国古代漕运体系中,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浙江等八省承担着向京城输送漕粮的重任。其中,江苏等四省依托京杭大运河,两湖和江西则通过长江转运河运输。而河南的情况较为特殊——它距离大运河较远,漕粮运输需要借助隋朝大运河永济渠的故道,这条水道在宋代称御河,明代以后改称卫河。
那么,这个内陆省份的漕粮究竟是如何运往京城的呢?清代官员李钧的《转漕日记》为我们揭开了这段历史。这位曾任河东河道总督的官员,在道光十六年(1836年)九月至次年六月间,全程记录了督运河南漕粮进京的详细经过。这部珍贵的日记不仅记载了船队规模、粮食数量等具体数据,还生动描绘了沿途见闻,甚至用诗歌记录下旅途中的感悟。
展开剩余71%在清代漕运体系中,督粮道是个关键职位。作为漕运总督的直属官员,他们负责监督粮食征收、押运等事宜。除江苏设两人外,其他各省均设一人,官居正四品。以道光年间的这次运输为例,除督粮道外,还设有总运官一名(由开封府盐捕同知担任)和四名监兑官。
河南的漕粮征收范围相当广泛,涉及开封、彰德等四府及归德、陈州等地的53个州县。道光十六年的运输任务包括:米11万余石、麦4.6万余石、豆7.4万余石,总计23万余石粮食。此外还需缴纳11.6万两漕项银作为运输补贴(仅光山县例外)。
运输工作由十支船队共同完成,包括直隶、山东等地的361艘漕船,以及32艘兵米运输船。其中既有官方的军船,也有雇佣的民船。值得注意的是,随着卫河河道变迁,漕运起点屡经变更,到道光年间已固定在内黄县的楚旺镇。各州县将粮食集中到楚旺后,分四个仓库验收存储,待开春后启运。
整个运输过程历时半年之久。从道光十六年九月监兑官先行赴楚旺筹备,到次年四月在通州完成交割,期间要经历严冬和早春的考验。以李钧记载的行程为例:二月初九从楚旺启程,当夜停泊在馆陶县卫家渡(可能是现在的王安堤附近)。次日途经南馆陶古镇(金代以前的县治所在地),诗兴大发写下《过南馆陶接凫乡前辈和章》。十一日经过馆陶县城(今冠县北馆陶),留下《过馆陶得四绝句》四首描绘早春景色的诗篇。十二日清晨驶离馆陶县境,最终于三月二十三日抵达通州。
这段漕运往事不仅展现了清代粮食运输体系的精密运作,也让我们得以窥见200年前卫河沿岸的风土人情。那些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渡口、仓库,以及官员们写下的诗句,都在诉说着这条水上粮道曾经的繁忙与艰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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